●【行程】說明:
◎本專案為國內個別旅遊操作模式,『代訂』住宿+鐵運+活動。
◎每日活動為散客PARK合車方式,需配合準時並提前候車。{如旅客遲到3~15分鐘以上,將視同放棄當日行程。}
●【代訂火車票】說明:
◎本公司按照旅遊需求,可代訂火車票,最慢請於活動前7天~28天報名。{個人訂票於旅遊活動前28天開放訂位}。
◎團體票{10人以上}訂購期間:乘車日前 3 個月起至乘車日前 35 天為止。
※注意:自強號等級以上{包含太魯閣號、普悠瑪號}於三日以上連續假期是不受理團體票申請的。
※逢重大節日或大幅改點時,台鐵當局得以暫時調整團體受理期間及申購規定,故請隨時瀏覽網頁資訊看板,並注意變更公告。
◎團體票併購規則詳細說明以台鐵官方公告為準。
◎申請團體票之團體,團體證須與團體票(大張)合併使用,單獨或影印本使用無效。
◎團體網路訂票系統依訂票順序編排座位,座位分配以同車廂為原則,最後訂票者,座位可能分散至不同車廂,若變更增加人數時亦同。
◎請務必明白,台鐵訂票是公開且公平的,旅行社也是在公告的時效內於網路上申請購票。{若旅客代表人認為,支付作業金後,旅行社就必須100%訂妥票&完全負責,切勿報名&下單給本公司,tks }
●【費用】說明:
◎實際費用需以業務收到報名表後,預約完成再回覆之報價為準。{本表報價單所列費用為最低預約房況之房價,不代表是實際費用}
◎若住宿日期遇房間客滿改以其他飯店住宿須補房差。
◎於報名時預先支付『每人作業金1000元』,本公司方可受理並為您進行車位或機位的預訂及飯店預訂。
※本預約『作業金』非訂金性質,非擔保契約履行,僅為旅遊元件預約調度及人事作業成本費用不負擔保確定成行之責,如本商品已額滿或訂位未成功(訂位未成功含:指定車航班已額滿、旅客指定之飯店已額滿,旅客指定入住飯店之房型已額滿等均屬之),導致行程預約無法成行,則旅客所繳付之預約作業金將全額無息退費。《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客服人員回覆確認為準》。
※待本公司通知旅客代表人完成『車票』『住宿』訂位後,始轉為訂金。
◎本自由行不適用或合併飯店其他優惠專案,所有規定依各家飯店為主,未說明之飯店設施費用屬旅客自費項目。
◎搭火車者請提前2星期報名{10人以上~週六出發請提前2個月報名},以方便火車訂位。依季節旅遊不同及飯店房價,本公司保有行程及售價變更之權力。
●【取消規定】說明:
◎報名完成並收訂後,如因故不能參加時,按國內旅遊(個別)定型化契約書辦理賠償。
第十一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約,但應繳交證照費用,並依下列標準賠償乙方:
一、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二、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十一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三、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四日至第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四、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至第三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七十。
五、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各款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付費與預約完成後,如欲取消報名,最慢需於出發前1個工作天書面(文字)告知。{須於旅遊前一日中午12:00前需書面文字通知並來電告知},需給予旅行社下半天{12:00~17:00}的取消作業時間。
退費參考{舉例}:假設每人團費收取4200元,出發前3天書面通知取消,扣除70%團費後{2940元},其餘尾款{1260元}退還旅客。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各款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出發當天未準時報到參加,恕無法辦理活動票券取消與退費,亦無法延期使用,敬請了解。
◎行前如遇颱風、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未成行,團費可全額保留,可擇日再出發。{須注意車票需先至車站退票}
若【火車票】【高鐵票】尚未寄出給主辦人,則由旅行社辦理退票作業。逾期未辦理退票造成損失由旅行社負擔損失。
若【火車票】【高鐵票】已寄出給主辦人,主辦人須於收到後,需自行前往高鐵或台鐵售票處窗口先行辦理退票作業,逾期未辦理退票造成損失由旅客自行負擔損失。
若無法擇期出發,欲取消出團與退費作業,扣除火車票/台鐵票款之費用後,需酌收每位取消作業費500元,其餘尾款退還旅客。
●【其他】說明:
◎特殊取消訂房處理方式(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如颱風警報發佈):預訂之住宿日,如因飯店所在地或旅客出發地受颱風(該地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或地震等天災影響,旅行社將與飯店溝通,並儘速與您確認更改或取消您的訂房紀錄。展延應以預定住宿日起三個月內,為保留期間,且需以尚有空房者為限,並僅以一次為限。如欲取消出團,則依上述【取消規定】辦理。
◎行程活動當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以及活動項目如遇經營者維修、暫停、停止經營、公休等狀況發生,本公司有權與主辦人協調後更改行程,所衍生或減少之費用多退少補計之。
◎旅遊活動當中,請務必遵守遊憩安全規定。運動型活動{EX:漆彈、賽車、繩索場、山訓場、溯溪、泛舟、浮潛、飛行傘、爬樹、吉普車、船釣、獨木舟、水域水上活動、遊船艇...等活動}是具有高危險性質的,請於從事活動前確認自身體力狀況且無痼疾、心臟病、高低血壓...等,為了您的身體生命與健康安全,您可於活動前拒絕參與。
◎觀光局規定旅行社承辦旅遊即需投保每人旅遊責任保險200萬元,投保範圍只針對旅遊意外傷害,而產生之有醫療收據正本之醫療行為。無法提供額外精神賠償、無因傷之工作薪資損失補償、無看護費用、無道義責任賠償…等,旅遊投保保險,就是由保險公司負責負擔旅遊受傷時醫療費用。
◎觀光署規定旅行社承辦旅遊即需投保每人旅遊責任保險250萬元,投保範圍只針對旅遊意外傷害,而產生之有醫療收據正本之醫療行為。無法提供額外精神賠償、無因傷之工作薪資損失補償、無看護費用、無道義責任賠償…等,旅遊投保保險,就是由保險公司負責負擔旅遊受傷時醫療費用。主辦單位{甲方}不得於事後向乙方單位及工作人員提出民刑事告訴及任何形式之追訴或請求,甲方需將此點明確告知團員,團員若不同意此點說明可以拒絕報名參加本次旅遊、或甲方可另行委託其他行號籌辦。
為了您的旅遊保險權益,本公司有責任告知您:如有高額保險需求,請自行再另外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簽訂契約後,按觀光署規定投保旅遊責任險每人台幣250萬元,本公司提高保額給予每人旅遊責任保險金額500萬元{含20萬醫療}
◎旅遊意外申請保險理賠時,醫療保險申請給付需提供旅遊當日就醫證明正本以及所有就醫收據正本,由保險公司按有效收據正本認定後支付,所有保險理賠按照金管會規定與執行。如受傷團員認為個人壽險{自己買的保險}理賠保障較多,請自行判斷正本需用於個人壽險理賠或旅行社旅責險理賠,請務必先明白,觀光署規定的旅遊責險理賠並不接受副本。 {保險理賠說明,交由保險公司理賠部做專業說明,旅行社善盡管理人義務協助代位求償}。
◎如團員不同意本公司說明與告知,請勿參團。
◎旅遊行程規劃&費用說明&合意付款,旅遊承辦流程:
網頁上的行程,都是固定的每日套裝的合團行程,我們放在網頁上給您參考。當然,您也可以來電與我們討論做行程調整。
1.【討論行程】很重要。規劃旅遊需先與我聊天,請先加LINE ID:0977250666與我討論行程結構。
◎請提供:出發縣市、旅遊天數、預計出發日期、預計人數、預算、年輕人還是親子團、預估四人房幾間、雙人房幾間、有無指定住宿飯店、有無指定景點,資訊給的越詳細,給的行程越到位。{變更內容,費用會調整}
2.【合意行程&報價】
◎樂在其中旅行社提供請款單{作業金}+名單登記表 請點選【花蓮自由行報名表】 下載。
◎旅客電匯作業金{或刷卡單支付}。
◎收取每人作業金NT:1,000元 {電匯樂在其中旅行社帳戶,網銀有紀錄,安全有保障。實際收取金額依請款單為準}
3.【出團前相關作業&說明】
◎收到作業金後,旅行社才會開始安排相關活動與住宿的預約{若旅行社通知訂位未成功則可全額無息退還款項,並取消出團,無任何賠償責任}。若旅行社通知旅客已完成訂位作業,則作業金轉為旅遊團費之訂金。
◎合約審閱&簽訂{旅行社以書面合約電子檔提供旅客簽約代表人審閱,審閱無誤後,旅客代表人可自行列印合約&簽名} >> 使用圖檔將已簽名或用印之合約傳給旅行社 >> 旅行社加蓋簽約專用章後將檔案傳給旅客代表,即完成旅遊簽訂。
◎出發前3~7天郵遞手冊{或提供旅遊行前資訊電子檔}、郵遞車票{或自行ibon或車站取票}、並付清尾款 >> 簽訂契約 | 付清團費 | 順利出團 | 郵遞代轉收據{如需提前開立收據,請連繫業務}
◎代收轉付收據:(旅遊團費皆為含稅)為旅行社唯一對外開立之報帳收據,主辦方可以憑此收據交付會計師作為進項使用,請主辦方提供正確抬頭與統編。如欲開立多家抬頭統編,請造冊&告知各自需開立之金額(EX:總團費10萬元,A公司5萬、B公司3萬、福委會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