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龜山島行程】說明:
◎本龜山島行程為『登島+巡島』,如要同時進行『賞鯨』,每人需加收300元 。
◎龜山島相關規定若有變更依『龜山島生態旅遊申請須知』公告為主(以下為簡略說明與旅客告知)
◎每日登島總人數限制,三至五月及九至十一月,期間週一至週五為五百名,週六及週日為七百名。六至八月為七百名。每日登島時間分四時段,每時段登島總人數以一百八十名為原則。
◎一般遊客團體申請進入本島,應於預定登島日前三日至二十天日,以網路方式向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提出申請。本處申請時間為每日上午八時至晚上十時,申請方式請依本處官網頁畫面指示,輸入相關資料。
◎遊客依前款規定以網路方式申請登島,其程序如下:(請提供完整名單給本公司代為申請作業)
(1).經本處網路申請系統每日隨機抽籤決定初核名單,初核後系統即以電子郵件通知,至當日額滿為止。
(2).取得初核通知者,應於登島日前七天,登入本處網頁申請系統填註合格船家名稱。完成前述申請作業,本處系統即再以電子郵件通知正式核准,申請者始得於網頁列印登島同意證明。
(3).若係於登島日前三天至七天內申請者,應同時選定合格船家始得參加抽籤。
(4).申請者未依第2款規定辦理者,視為未完成申請核准手續,原取得之初核證明無效,並將該名額釋出供其他遊客申請。
◎龜山島登島開放時間為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若有變更以公告為主。
◎申請龜山島為電腦隨機抽籤,如不中簽另以龜山島賞鯨活動替代。
◎申請完成後,如因東北角管理處公告【天後不佳,不開放登島】改以賞鯨或其他活動替代,費用多退少補。{或改期他活動替代,費用多退少補}
●【福山植物園申請規定】說明::
1.本公司會代為申請福山植物園,相關規定請務必配合作業,如需抽籤決定入園以福山植物園網站公告中簽為主,如未中簽需更改行程,旅客不可有異議。
2.請務必填妥清楚【福山植物園名單申請表】請務必填寫清楚並勿更改格式,以利上傳申請作業
3.入園申請每筆申請所能替換之人員數目為原申請人數的十分之1,且無法替換領隊,請申請人{旅遊承辦人}特別注意。 入園日前7天內無法替換人員及變更、刪除任何資料。
4.園區禁止狩獵、炊煮、採集、噪音、放生、播音、釣魚、露營、戲水、攤販、餵食、攜帶寵物及運動器材等,請儘量小聲低語,不驚嚇、不干擾!園區內沒有放置垃圾桶,請將垃圾隨身攜帶回家。
5.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福山植物園入園申請詳細流程說明】
6.本公司安排車輛前往福山植物園為9人座車{乘客8座位}
●【住宿】說明:
◎團體訂房須達8間房,否則費用會有調整。
◎礁溪兆品升等經典房型 (單雙人房/家庭房) 每房加價$500元;升等豪華房型(單雙人房/家庭房) 每房加價$1000元。
●【共同分攤與餐飲】說明:
◎大巴士遊覽車【交通】與【雜支】為共同分攤,人數減少需補足共同負擔部份(每車30人計:1250元/每少1人) 。
如{滿3歲以上}29人參加,每人按30人費用收費,總團費需補足1250*1人差價;31人參加,總團費退1250*1人共同分攤差價。
◎用餐【葷食】餐飲(10人一桌),人數不足需補足差額{每少一人需補600元} 。
如38人{3歲以上}參加,共開4桌餐,總團費需補足600*2人餐差;42人{3歲以上}開4桌餐,總團費退600*2人餐差。{川湯+450/人}
● 【交通與法規】說明:
◎大巴士四排椅座遊覽車限定最高乘載43位乘客,爲求安全拒絕超載。 {行照為45位,扣除司機領隊座位2位,乘客為43座位}
◎大巴士三排椅座遊覽車限定最高乘載34位乘客,爲求安全拒絕超載。 {行照為36位,扣除司機領隊座位2位,乘客為34座位}
◎遊覽車按照『遊覽車租賃定型化契約』辦理。{交通部104年9月14日交路(一)字第10486004456號公告修正}
◎與樂在其中旅行社簽訂『國內旅遊團體定型化契約』{交通部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
◎駕駛員每日工時從車場出發時起算不得超過12小時{勞基法規定勞工上班8小時,每日加班不得超過4小時},車輛行駛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每行駛4小時並應休息0.5小時。但塞車及不可抗力因素不在此限。因遊覽車皆已全面安裝GPS且介接監理站平台可動態監控,希望在《勞基法》工時制規定下,每日行程規劃和時間不要超過12小時,避免超時工作遭勞動檢查,也希望規劃不合理的行程時可以多為司機著想,調整行程,避免承擔違反《勞基法》處分風險。旅客委託承辦旅遊如因超時被稽核需由旅客負擔罰款,敬請明白。
●【其他】說明:
◎本公司接獲您旅遊下單需求後,會再次核對您所選擇之出發日期與以上行程報價是否正確,如有變更以本公司通知為準,於簽約後則以合約內容為準。
◎特殊取消訂房處理方式(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如颱風警報發佈):預訂之住宿日,如因飯店所在地或旅客出發地受颱風(該地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或地震等天災影響,樂在其中旅行社將與飯店溝通,並儘速與您確認更改或取消您的訂房紀錄。展延應以預定住宿日起三個月內,為保留期間,且需以尚有空房者為限,並僅以一次為限。如欲取消出團,樂在其中旅行社將按照規光局制式化契約第十三、十四條辦理。
◎行程活動當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以及活動項目如遇經營者維修、暫停、停止經營等狀況發生,本公司有權與主辦人協調後更改行程,所衍生或減少之費用多退少補計之。
◎旅遊活動當中,請務必遵守遊憩安全規定。運動型活動{EX:漆彈、賽車、繩索場、山訓場、溯溪、泛舟、浮潛、飛行傘、爬樹、吉普車、船釣、獨木舟、水域水上活動、遊船艇...等活動}是具有高危險性質的,請於從事活動前確認自身體力狀況且無痼疾、心臟病、高低血壓...等,為了您的身體生命與健康安全,您可於活動前拒絕參與。
◎觀光局規定旅行社承辦旅遊即需投保每人旅遊責任保險200萬元,投保範圍只針對旅遊意外傷害,而產生之有醫療收據正本之醫療行為。無法提供額外精神賠償、無 因傷之工作薪資損失補償、無看護費用、無道義責任賠償…等,旅遊投保保險,就是由保險公司負責負擔旅遊受傷時醫療費用。
為了您的旅遊保險權益,本公司有責任告知您:如有高額保險需求,請自行再另外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簽訂契約後,本公司旅遊投保華南產物保險公司,並按觀光局規定投保旅遊責任險每人新台幣200萬元{含醫療險新台幣10萬元},本公司提高保額給予滿15歲~未滿70歲投保金額500萬元{含20萬醫療險}
◎旅遊意外申請保險理賠時,醫療保險申請給付需提供旅遊當日就醫證明正本以及所有就醫收據正本,由保險公司按有效收據正本認定後支付,所有保險理賠按照金管會規定與執行。如受傷團員認為個人壽險{自己買的保險}理賠保障較多,請自行判斷正本需用於個人壽險理賠或旅行社旅責險理賠,請務必先明白,觀光局規定的旅遊責險理賠並不接受副本。 {保險理賠說明,交由保險公司理賠部做專業說明,樂在其中旅行社善盡管理人義務協助代位求償}。
◎如團員不同意本公司說明與告知,請勿參團。